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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美容事故控方指涉事疗程在外国需在医院进行

作者:格桑花 来源:网业电台 2017-06-20 09:56:33

五年前一名女子在“DR医学美容”公司接受静脉输液后死亡,集团创办人周向荣,女医生麦允龄及实验室技术员陈冠忠各被控一项误杀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审理。控方在开案陈词时指,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名女子包括案中死者四...

五年前一名女子在“DR医学美容”公司接受静脉输液后死亡,集团创办人周向荣,女医生麦允龄及实验室技术员陈冠忠各被控一项误杀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审理。控方在开案陈词时指,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名女子包括案中死者四十六岁的陈宛琳,在DR医学美容集团位于铜锣湾的美容院,注射了受到细菌感染的血液产品后出现败血症,最后陈宛琳死亡,另一名女子的双腿及四只手指需截肢。控方指,病人接受的疗程涉及抽血后,将血液经处理后再输回体内,疗程声称用以治疗癌症,但未有证实成效,目前在香港也没有这样的治疗方法,即使在外国可以使用,疗程都需要在医院进行。

控方又提出将传召的证人由一百一十四人缩减到五十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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