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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7〕202号)

作者:张丽 来源:发改委 2017-06-13 14:49:1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7〕202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的请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核准的批复

发改企业债券〔2017〕202号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的请示》(陕发改财金〔2017〕354号)等有关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不超过48亿元。其中,公开发行部分(品种一债券)20亿元,7亿元用于彩虹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银行债权转股权项目,5亿元用于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银行债权转股权项目,8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非公开发行部分(品种二债券)批复内容见附件。

二、品种一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品种一债券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转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0-3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有权选择将回售的债券转售或予以注销。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三、品种一债券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品种一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五、品种一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六、品种一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应在本批复文件下达后12个月内开始发行。期间,如按照有关规定需更新财务审计报告的,发行人应继续符合本期债券的发行条件,在发行首日前10个工作日报我委备案。

七、在品种一债券发行前,请你委督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应置备于必要地点并登载于相关媒体上,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应刊登于《中国经济导报》或其他媒体上。

品种一债券发行后,应尽快申请在合法交易场所流通或上市,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交易场所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八、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在品种一债券发行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应向我委报送承销工作报告。

九、品种一债券发行人应按照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发债资金,并做好债券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债券本息按期兑付。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或约定履行程序,并及时公告,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非公开发行部分(品种二债券)批复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5月17日

非公开发行部分(品种二债券)批复内容信息概要

发行人: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发债规模:不超过28亿元

许可时间: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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