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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盟东乌旗农业综合开发办“五措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作者:伊文 来源:财政部 2017-06-13 14:43:55

为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实施,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东乌旗农业综合开发办近年来主要采取“五措施”,保障了项目的正常进展。一、领导重视,资金保障,全社会支持开发工作。旗委、旗...

为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实施,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东乌旗农业综合开发办近年来主要采取“五措施”,保障了项目的正常进展。

一、领导重视,资金保障,全社会支持开发工作。旗委、旗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每年都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列入全旗重点工程,进行协调、督查和考核。并根据人事变动及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东乌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吸收了住建局、林水局、农牧业局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项目区嘎查的主要领导也参与项目的规划、施工、验收,上下协调,左右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资金方面每年都将农发项目旗级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了项目的正常进展和农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县级报账,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资金,坚持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在资金报账中做到严格项目预决算,严格报账程序;在工程建设中,坚持对项目工程进行招投标,并认真落实工程责任制,保证建设资金按计划拨付。在资金的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账制程序操作。资金使用上,先用自筹,后用投资,把农业综合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落到实处。项目竣工后,由农发办牵头,组织财政、项目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效益发挥。

三、程序公开,内容公开,结果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惠民工程,不仅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共财政的温暖,还对工程建设进行了全程公开。一是坚持“三公示”制度,即在项目区的显著位置,将立项前、批复后、竣工后的建设内容、筹资数额、上级补助等全部公布于众。二是配合监理人员对所有开发工程进行全面监理,没有监理人员签的工程决不验收。三是邀请审计局对开发工程的进度及资金使用进行及时监督检查,防微杜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制,不搞“人情工程”“面子工程”。

四、认真监理,环环把关,联合验收,全程保障工程质量。采取一系列措施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监理制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公司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进行了监理,并签订了监理合同,确定了专职监理人员。监理范围涉及所有单项项目。派专人配合监理人员严把“工程开工关、材料质量关、施工工序关、施工进度关、质量检验关”五个关口,确保农发项目按照规划方案整体推进。对于施工材料进行抽验,推行样品试验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质量隐患;对于施工程序,采用蹲点和巡视的方式进行监理,每一道工序必须严格标准,认真检查,保证每个工程环节高标准高质量;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评定,共同签负责,整个项目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多方监管的状态之下;对资金支付,实施工程监理制与县级报账制有机融合的办法,监理人员对资金控制纳入报账程序,在相应票据上签认可,达到项目与资金的衔接与统一。

五、加大宣传,进一步营造全旗上下齐心协力抓好开发的氛围。在项目推进工作过程中,要求既要埋头苦干,也要善于把多年农开工作的经验、做法总结出去、宣传出去、推广出去,着力凝聚农发工作的正能量。既要做好对内宣传,也要做好对外宣传,在项目资金整合、农开品牌建设、创先创优上要出经验、出特*,全体农开工作者都要做到坐下来能写、站起来能说、走出去能干,做到认真做事、敢于担当、强化落实,确保东乌旗农业综合开发各项工作走在前列。坚持平时汇报与重点汇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对我旗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积极利用短信、微信平台、电视媒体等加强我旗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宣传;派专人员深入项目区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宣传开发政策,激发群众开发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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