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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专员办:关于中央财政加强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经费保障的几点建议

作者:丽娜 来源:财政部 2017-06-13 14:43:49

宁波专员办在开展部门预算监管工作时,落实“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督促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同时,针对各单位普遍存在的中央财力保障力度不足问题展开专项调研。通过采集各单位近三年的部门决算...

宁波专员办在开展部门预算监管工作时,落实“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督促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同时,针对各单位普遍存在的中央财力保障力度不足问题展开专项调研。通过采集各单位近三年的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各项经费支出在中央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之间的分配情况,重点关注其人员经费执行情况、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合理*、项目经费中用于弥补基本支出经费不足部分的具体内容等情况,就中央财政如何加强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经费保障力度提出几点建议:

一、规范中央预算单位使用地方财政补助经费

地方财政对中央预算单位的资金补助是在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尚未完全理顺的背景下,中央预算单位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间存在工作经费保障和个人收入差距等客观因素下产生的。为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单位使用地方财政补助经费,建议财政部出台与新预算法配套的规范文件,为中央预算单位争取和使用地方财政补助经费提供法律依据,有效弥补中央预算单位的中央财政拨款与实际支出之间的缺口,切实保障中央预算单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二、加快推进中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目前部分中央预算单位仍然存在政事企并存、人财物共用的问题,行政单位既要履行政府职能,又要为所属事业单位和投资实体拓展市场业务获取经营收入,不仅会影响中央预算单位的行政执法效率,而且容易引发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建议加快中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将根据国家规定承担法定任务的事业单位归入公益一类,由中央财政拨款全额保障;将参与市场竞争业务的事业单位以国有控股企业的形式推向市场,由其按照公司治理模式进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真正做到与行政单位脱钩。

三、尝试建立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每年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办法中都会明确提出要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严控一般*支出。但随着各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提高,水、电、低值易耗品等刚*支出不断增加,势必会对固定不变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造成冲击,导致中央预算单位公用经费不足。建议财政部确定中央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并以此为基数尝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根据各地政府部门报送的实际运行成本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后随预算批复一同下达。

四、进一步优化项目支出的结构和用途

针对中央预算单位项目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的界限不清晰,经常*专项支出易与公用经费支出相混淆导致不同支出之间相互挤占的问题,建议将部分经常*专项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进一步提升项目支出的专项*和可操作*,同时加强中央预算单位的项目库建设。一方面加快项目预算定额体系建设,要求各中央部门对每项项目支出都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约束,提高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的刚*;另一方面提高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和可操作*,选择重点支出明确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并作为今后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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