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
四、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积极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7年6月6日
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解决农民看戏难的问 ...
6月5日,王军与瑞典财政大臣安德森在斯德哥尔摩签署了两国政府间关于互免国际运输增值税的议定书。6月5日,王军与瑞典财政大臣安德森在斯德哥尔摩签署了两国政府间关于互免国际运输增值税的议定书。6月5日上午,中国 ...
税务总局修订并公布《税收规范*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税务人依法行政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工作的变化,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依法 ...
税务总局修订并公布《税收规范*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税务人依法行政 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工作的变化,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依法 ...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答记者问
2017年6月2日 来源:预算司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1.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