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赴监狱促调解 铁窗之内显温情 [说法]
作者:资慧 来源:网络 2017-06-01 16:45:53
5月10日,周法官第一次赶赴监狱开庭审理得知:陈某某和封某某育有两个可爱的女儿,虽然陈某某数次违法犯罪被判刑,但是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庭审中双方基本协商好,为不拖累封某某,陈某某同意离婚,要求封某某...
5月10日,周法官第一次赶赴监狱开庭审理得知:陈某某和封某某育有两个可爱的女儿,虽然陈某某数次违法犯罪被判刑,但是深爱着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庭审中双方基本协商好,为不拖累封某某,陈某某同意离婚,要求封某某带好两个女儿。
5月15日,承办法官再赴监狱准备开庭宣判,宣判之际,面对离婚的现实,陈某某忍不住自己悲愤和悔恨的心情,情绪失控,突然改变主义,不同意离婚,希望取得封某某原谅,等他出狱重建家庭。
本着家事案件的审判工作理念为诊断、修复、治疗家庭痼疾,解决家庭矛盾,化解家庭纠纷,承办法官当即休庭就离婚事宜和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沟通工作,但原告封某某基于被告多次违法犯罪,不再相信被告,坚持不愿维系这样的婚姻。承办法官认定该婚姻已经死亡,但如果不处理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被告的心理修复问题,不利于面临单亲家庭生活的孩子的健康成长和被告的安心改造。
临近犯人就餐时间和监狱下班时间,陈某某情绪尚未平稳。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不进行审理宣判,改日再约原告到监狱与被告继续协商调解。
5月25日下午,承办法官第三次赶到监狱与陈某某见面,经过三个小时反复细致的调解后,将陈某某担心的如何照顾好两个女儿的生活学习的事宜安排妥当,见陈某某露出放心的笑容,承办法官起草了调解协议,让双方签下自己的名字,法官悬着的一颗心也终于落下了。
走出监狱大门时,下班时间早已过了,迎着落日的余晖,法官轻松踏上返程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