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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不揭露被害人个资

作者:水晶 来源:网络 2017-05-13 22:51:33

司改国是会议第一分组今(13)日增开会议,会中就被害人隐私保护方面做成5项决议,包括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主动保障被害人或其家属隐私,如非必要,不揭露相关个资等;在原住民司法权益保护方面则有短期、中期、长期等8...

司改国是会议第一分组今(13)日增开会议,会中就被害人隐私保护方面做成5项决议,包括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主动保障被害人或其家属隐私,如非必要,不揭露相关个资等;在原住民司法权益保护方面则有短期、中期、长期等8项决议。

在被害人权益保护方面,今日会议作出5项决议,包括法院公开审理程序时,应保障被害人或家属隐私,如非必要,不揭露被害人或家属个资;其次,案件诉讼或侦结时,被害人有权了解、掌握进度,且应保障被害人有阅卷权力。第三,应在法庭保留“被害人席”,且位置应邻近检察官,以利充分沟通;第四项为“纷争解决一次*”,将建请司法院研议修法或以司法行政措施,落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后一项则是为经济弱势等犯罪被害人申请法律扶助律师。

原住民司法权益保护方面,短期部分的决议有3项,包括针对处理原住民族案件的司法人员举办相关课程,并安排人员进入部落办理实务工作坊,以深入了解原住民文化及生活;其次,将建请司法院研议原住民法官专业证照制度,通过者优先选任为原住民专庭法官,第三则是以政策鼓励各大学法律学院系所增设原住民族研究之相关课程,了解文化冲突事件的判断基准等。

中期部分的决议也有3项,第一为要求司法院检讨原住民案件审理范围,将未具原住民族身份、但与原住民文化冲突有关的案件纳入原住民族专庭审理,并研议规画原住民案件巡回法庭制度;二为建请原住民族委员会研议增设原住民族司法咨询委员会,未来可请委员会对案件是否属文化冲突提出咨询意见,或对文化抗辩进行“文化鉴定”;最后则是建请司法院在研拟人民参与审判制度时,应将原住民案件的文化因素纳入立法考量,例如引入长老或部落代表参审制度等。

长期部分则是建请相关单位参酌各国法律,研议承认原住民族习惯法及设置原住民族法院的可行*,以实践原住民族司法自治的精神。此外,司法院应加强宣导原住民族人相关权利,警政单位也应确实告知原住民族人权利,提醒案件当事人得以电话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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