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

离婚证必须颁给当事人吗,可以代拿吗?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4-26 11:58:25

决定离婚不一定只有起诉离婚这一条路,还可以协议离婚就是两人同事接受离婚,并且属于自愿的就符合,还有就是对于财产,子女抚养都有一个简单的规划,没有异议,那么关于协议离婚的程序和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

5、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