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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同意书在法律上有有没有效 手术同意书的无效条款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04-18 15:24:12

手术同意书在法律上有有没有效手术同意书的无效条款手术同意书在不同的医院使用的名称不一样,有手术告知书、手术协议书、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自愿书,术前谈话记录等等,但其内容、*质和作用是一致的。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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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同意书在法律上有有没有效 手术同意书的无效条款

手术同意书在不同的医院使用的名称不一样,有手术告知书、手术协议书、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自愿书,术前谈话记录等等,但其内容、*质和作用是一致的。2002年8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规范》将名称确定为手术同意书。手术同意书并不等同于手术免责书。

手术知情同意书是医方在履行对患者的义务,保证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是医患平等的表现。

 患者的知情同意选择权是每一个患者都具有的权利,它是指在接受医疗方案 之前,患者有了解方案利弊得失的权利及根据医方提供的几种方案作出选择的权利。手术同意书可以作为医疗机构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证据,也是患者及其家属行使知情权的证据。

 手术同意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角度上分析,签署手术同意书的行为是一种法律授权行为,即允许医生在其身体上实施具有一定破坏*的行为,当然,这种破坏*的行为是为了使其康复,手术同意书的存在也就是为了保证这种破坏*的合法*。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手术同意书的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风险、患者和医师签名等。特殊检查项目的同意书中包括的项目基本同上。上述的内容是医方必须向患者详细告知的内容,并且应该是书面告之,从而实现病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手术同意书虽然是一种授权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它有免责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所以,医院方在实施手术或特殊检查的过程中,如果有过错或过失致患者受损,依然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医疗机构试图通过在手术同意书上约定“概不负责”等规避措施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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