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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文聪交保案 最高法院裁定不准确定

作者:阿呆 来源:雅墨 2017-04-14 17:32:04

前幸福人寿董事长邓文聪被控掏空案,台湾高等法院日前裁定3.5亿元交保、限制出境,须每天赴警局报到,经高检署提抗告后,最高法院今天自为裁定,不准邓文聪交保,全案确定。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起诉指出,幸福人...

前幸福人寿董事长邓文聪被控掏空案,台湾高等法院日前裁定3.5亿元交保、限制出境,须每天赴警局报到,经高检署提抗告后,最高法院今天自为裁定,不准邓文聪交保,全案确定。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起诉指出,幸福人寿前后任董事长黄正一、邓文聪以投资名义,将公司资产搬到EFG银行香港分行供两人质押借款,借此掏空公司约新台币130亿元,依违反保险法、证券交易法及洗钱防制法起诉。幸福人寿在民国103年因财务恶化,遭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接管,全案曝光。

台北地院去年依违反保险法、洗钱罪,判邓文聪28年,并科罚金9亿元;黄正一9年6月,并科罚金2亿元,全案经上诉,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邓文聪向高院声请具保停押,高院合议庭2月24日裁定延押2个月,但邓文聪提出3亿5000万元保证金后,准予停止羁押,并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并应于每天赴警局报到。

台湾高检署检察官不服高院这项裁定,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最高法院日前认定抗告有理由,将案件发回高院更裁。

高院合议庭审酌本案证人已调查完毕,邓文聪有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在监所内曾有呼吸困难挣扎情形,5日傍晚做出更一裁定,以3.5亿元交保、限制出境,须每天赴警局报到。台湾高检署即时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今天做出自为裁定,不准邓文聪交保,裁定理由是为了使高院不再纠结是否准予交保的问题,让高院专注在本案审判进行,另考量邓文聪病情没有加剧情形,他的财力佳,又在大陆深耕多年,也曾刻意隐瞒拥有外国护照,有逃亡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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