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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案开庭 马英九出庭说这些重点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7-04-14 17:31:46

前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等案遭检方起诉,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开庭。马英九强调自己无罪。起诉书从第1页开始就错了,犯了把臆测当证据,“先射箭、后画靶”严重错误。本案源于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民国1...

前领导人马英九被控教唆泄密等案遭检方起诉,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开庭。马英九强调自己无罪。起诉书从第1页开始就错了,犯了把臆测当证据,“先射箭、后画靶”严重错误。

本案源于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民国102年侦办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柯建铭、前立法院长王金平疑涉关说案,案件未侦结时,前最高检检察总长黄世铭102年8月31日与同年9月1日向马英九报告,马英九再指示黄世铭于9月4日向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领导人府副秘书长罗智强报告。

北检调查后认定,马英九在8月31日,明知“100特他61案”等案非仅属行政不法,仍泄漏侦查中秘密事项、柯建铭个人资料及通讯监察资料给江宜桦与罗智强。此外,马英九9月4日教唆黄世铭向江宜桦泄漏并交付侦查中秘密及监察通讯取得应秘密资料。

马英九出庭时说,88页的起诉书,从第一页开始,检察官的指控就不是事实、没有证据、逻辑错误,更在庭上大谈领导人的权力与责任,因为本案不只是法律问题,更是宪政问题。

马英九强调,检察官完全忽略了“领导人”这两个字代表的意义与份量,也完全忽略了台湾领导人对宪法的承诺与对国家的责任;不论过去、现在、未来,任何一位台湾领导人,遇到这样一场宪政风暴,想到的一定都是国家与人民。

马英九指出,他后来请黄世铭向江宜桦报告本案,只是完成法定程序,并非指挥办案。因为台湾宪政采取双首长制,在程序上当然也应该向行政院长报告,这都是依法令的公务行为,不是无故泄密。

他说,谈到这边,最令人痛心的是,起诉书虽然提了不少次宪法,却忽略了宪法最根本的功能;宪法是用来让国家更进步、让人民更幸福的,不是用来罗织构陷、不是用来入人于罪的。

马英九希望检察官能好好想想,办案子若以臆测当证据、先射箭后画靶,把案子推给法院,这样做,伤害的是检察官全体的声誉,伤害的是人民对司法及检察官的信赖。

马英九也说,这本起诉书的基础,跟某些电视名嘴或网络网民一样,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把臆测当证据,先射箭后画靶,而起诉书从第一页就开始臆测,从第一页就错起,一直错到底。

马英九最后也说,这个案子,不仅牵涉到他个人的名誉与清白,更重要的是,领导人的权力固然不能无限上纲,检察官的权力也不能无限上纲,检察官尤其不能“明查秋毫,而不见舆薪”,“深文周纳,罗织入罪”,要求领导人以检察官自认“合法适当”的方式,来行使领导人的宪法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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