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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法院:房子被拍卖5年不肯搬 法院向执行难亮剑

作者:屈冬梅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6-11-30 16:00:00

4月13日上午,渝中法院对申请人工商银行重庆较场口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展强制搬迁。被执行人杨某、张某(原系夫妻关系),身体状况良好。因欠工商银行较场口支行借款,法院依法对其...

4月13日上午,渝中法院对申请人工商银行重庆较场口支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展强制搬迁。

被执行人杨某、张某(原系夫妻关系),身体状况良好。因欠工商银行较场口支行借款,法院依法对其所有的用以抵押借款的位于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号某号住宅房屋进行司法评估拍卖,2012年4月25日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拍卖成交,由买受人成某竞买取得,拍卖款额清偿银行借款。后被执行人杨某拒不搬离涉案房屋,并通过再审程序、执行异议程序表达诉求,经渝中法院和五中院依法审理仍认定被执行人杨某的请求不成立。2017年3月14日,渝中法院发布公告,告知被执行人杨某在2017年4月13日前将上述房屋内自有物品全部搬出,并腾空房屋交付于成某管理使用。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对上述房屋予以强制搬迁。但被执行人杨某及其父亲、儿子至今仍占用上述房屋拒不腾空交付。

4月13日上午9时许,渝中法院 30名执行干警、司法警察按照已拟定的执行预案抵达执行地点进行强制搬迁。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执行命令,释明执行依据并告知其若有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将立即予以拘押。被执行人反抗态度仍然强烈,拒不搬离涉案房屋,司法警察立即将其带离涉案房屋。随即,执行干警迅速对现场房屋内的物品进行认真清点并登记造册装入编织袋封存后搬离至为被执行人租住的出租房内。执行法官随后将涉案房屋交付至买受人成某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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