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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基法新修正 分宣导辅导检查3期

作者:洛洛 来源:雅墨 2017-04-13 21:34:25

一例一休施行,引发重重问题,劳动部次长郭国文今天指出,新修法条部分第一季办理宣导,第二季实施辅导,第三季才正式进入检查,让事业单位有缓冲的时间,期达成劳资和谐,保障劳工权益。郭国文指出,劳动基准法修正...

一例一休施行,引发重重问题,劳动部次长郭国文今天指出,新修法条部分第一季办理宣导,第二季实施辅导,第三季才正式进入检查,让事业单位有缓冲的时间,期达成劳资和谐,保障劳工权益。

郭国文指出,劳动基准法修正案于民国105年12月21日经领导人公布实施,修正重点包含一例一休、国定假日全国统一、休息日加班费、特休假及轮班制换班间隔等,系劳动基准法自民国73年7月30日公告实施以来最大幅度之修正。

由于此次劳动基准法修正幅度为历年之最,实施至今逾3个月,劳资双方对此法令有很多误解,如一例一休不够弹*、休息日加班费造成成本增加、特休假及加班费看得到,吃不到等等,造成社会上对此有很多反弹的声浪。

劳动部就此提出针对新修法条部分,今天选定澎湖地区旅宿、旅行及渔会等适法较困难之产业办理集体辅导,第一季办理宣导,目前已进入第二季辅导,第三季才正式进入检查之实施策略,让各事业单位有缓冲的时间外,让事业主逐步了解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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