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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6百万日圆出境未申报 兴讼败诉

作者:洛洛 来源:雅墨 2017-04-02 11:03:34

吴姓民众去年4月搭机出境未申报600万日圆,遭没入487万日圆,提行政诉讼想讨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败诉,还可上诉。判决指出,吴姓民众去年4月20日准备搭机出境时,被内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全检查大队人员在手提...

吴姓民众去年4月搭机出境未申报600万日圆,遭没入487万日圆,提行政诉讼想讨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败诉,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吴姓民众去年4月20日准备搭机出境时,被内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全检查大队人员在手提行李内发现大量日圆现钞,经通知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执检关员查验清点结果,核计有600万日圆。

判决指出,关员依规定除当场发还免申报等值1万美元的113万日圆,其余未依规定申报的487万日圆予以没入。吴姓民众不服,经提诉愿被驳回后,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诉讼。

吴姓民众主张,常居日本且久未搭航空运输工具,确实不知要申报或如何申报,也因不知法规,不知行为违反行政法上义务,请求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定,申报与没入规定是为平衡国际收支,稳定金融,兼有防制经济犯罪作用,目的洵属正当,这项出入国境申报外币制度,仅对携带超过等值1万美元外币旅客或随交通工具服务人员课予申报义务,违反申报义务者,施以强制或处罚,实有必要。

法院指出,携带超额外币出入境应向所在国海关申报制度,台湾及吴姓民众居住地日本,都有类似规范,且桃园国际机场已设置明显告示及吴姓民众是常年往返台、日,难认对携带超额日圆出境应向海关申报行为义务完全无所认知,且应熟携带超额外币应行申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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