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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7月1日实施 [法制先锋]

作者:花火 来源:好玩网 2017-03-30 07:25:11

中国山东网3月29日讯(记者周玉森)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

中国山东网3月29日讯(记者周玉森)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石晓介绍,新修改《条例》共8章82条,对比原《条例》,主要是就近年来,网购、预付款式消费等新兴消费的经营行为进行了重点规范。明确了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的义务。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方面,对经营者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对餐饮业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等行为进行了规范。此外,还明确规定实施消费者投诉首接负责制,规定了经营者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石晓对新版《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列举解读:

对采用网络、广播、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行为重点进行了规范

实践中,采用网络、广播、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模式发展迅猛。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网络购物等在给消费者提供更多交易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新的问题,比如虚假宣传、网络诈骗等。从维护消费者权益与电子商务市场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条例》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从多个角度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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