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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于立法》强化国营研发 量身修法启疑窦

作者:乐乐 来源:雅墨 2017-03-29 08:24:51

千呼万唤始出来!林内阁团队在上任近1年,总算开始进行经济规画。其中产创条例的翻修虽不尽如人意,但聊胜于无,尤其是“鼓励天使投资人”一项,还是应予鼓励。本次产创条例修正有五大亮点,一是强化国营事业研发投...

千呼万唤始出来!林内阁团队在上任近1年,总算开始进行经济规画。其中产创条例的翻修虽不尽如人意,但聊胜于无,尤其是“鼓励天使投资人”一项,还是应予鼓励。

本次产创条例修正有五大亮点,一是强化国营事业研发投入;二是有限合伙创投,将采穿透视课税,以避免双重课税;三是提供租税优惠,以鼓励天使投资人;四是学术研究机构成员(例如:教授及研究人员)所取得技术股,得以缓缴所得税;五是强化无形资产评价机制。

事实上,行政院版的修正条文与亮点口号未尽相符,而有“名不符实”、“虚晃一招”或“暗藏玄机”之议!以“鼓励天使投资人”为例,各国为引进民间资金投入尚未商品化的“先期尖端基础研究”,多有租税减免的规定,像是美国部分州法甚至规定投资金额百分之百免税。

行政院明知台湾急须产业转型,而喊出“鼓励天使投资人”的口号,但条文却限制每年可扣抵的金额以300万元为限,显然无法鼓励如张忠谟等财力雄厚者积极投入天使基金,借以强化台湾未来发展所需的技术。何况,适用该投资抵减的资格与范围,仍待中央主管机关会同财政部订之;换言之,只要有税收考量或财政部不同意,终难以落实或是效果有限。

至于“强化国营事业研发投入”一项,虽说台湾研发支出严重落后他国,但解决方案绝非以“强化国营事业研发投入”为名,遂行其排除《政府采购法》及《国有财产法》等相关法令适用之目的。

诚如经济部自承,台电及中油过去的研发支出分别为0.58% 及0.24%,如将其研发支出提升至1%,则每年可增加26亿及63亿,再加上其他国营事业,每年至少上百亿。但问题是,国营事业缺乏研发能力,也无国际视野,而难以洞晓产业趋势与尖端技术,其更乏智财国际谈判及协商人才,而无法善用研发成果。

早有民进党委员及业者曾痛批工研院“保证不告”韩国三星其所享有之三分之二专利,重创国内产业为例。况且,该修正条文内容除排除相关法令适用外,并无其他有利台湾整体经济的规范,而启人疑窦?

经济规画及相关法案,攸关国家未来。林内阁团队果真有心透过产创条例之修正改造台湾,不如直接鼓励具备国际经验或交易的民间企业或成员,投入资金或研发,毕竟民间人才济济,行政单位或国营企业实在不须要与民争利,更别为特定人量身修法。

作者介绍:李贵敏,曾任第八届立法委员,现任金典法律事务所所长,兼任交通大学科法所副教授、东吴大学EMBA副教授。热情活力十足的她,专注于公共事务的立法正义,现更与卡优新闻网合作,将其理念、思维与情感,透过文章与国人沟通、分享。

《本专栏固定每周二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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