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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撞路**通指挥台受伤 竹警局判赔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7-03-15 12:03:35

朱姓摩托车骑士3年前行经新竹成功路口撞上新竹巿警局设立、无人值勤的交通指挥台而滑倒,造成脑震荡、骨折,请求国赔。高等法院今天判新竹巿警局应赔逾46万元确定。判决指出,朱姓骑士在民国102年10月10日下午2时许行...

朱姓摩托车骑士3年前行经新竹成功路口撞上新竹巿警局设立、无人值勤的交通指挥台而滑倒,造成脑震荡、骨折,请求国赔。高等法院今天判新竹巿警局应赔逾46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朱姓骑士在民国102年10月10日下午2时许行经新竹巿成功路口时,前轮撞到新竹巿警局弃置路面、无人值勤管理的交通指挥台所形成路障,导致骑士失控滑倒,头部及右半身撞及路面,受有颅内出血及多处骨折,迄今因脑震荡而有记忆力减退、右手无法用力等状况;朱男打国家赔偿官司。

新竹巿警局主张,交通指挥台是公有公共设施,为警察执行指挥交通勤务需要而设置,指挥台有相当体积且*彩鲜艳,用路人应可注意到;指挥台重10余公斤,若每次勤务交接都要搬到路旁,实有困难,也可能造成车祸,当天事故发生时,2名警察勤务结束刚交接给另2名警察,当班警察在路口他处引导车辆及回复民众询问,并无过失

台湾高等法院调查,本件事故发生,肇因为无警察站立的指挥台放置路口,骑士行经闪黄灯路口未减速及注意车前状况,各有一半过失,判新竹巿警局应赔偿46万4489元。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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