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理由太荒唐,警惕自己竟随身携带毒品! 社会与法
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小队长唐宏义率警员洪辉武、林耀廷等3名警察,于106年2月12日23时许,在万华区环河南路一段131号前执行路检勤务时,发现王姓男子(75年次,有毒品前科)骑乘摩托车遇警面露心虚,警察发觉有...
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小队长唐宏义率警员洪辉武、林耀廷等3名警察,于106年2月12日23时许,在万华区环河南路一段131号前执行路检勤务时,发现王姓男子(75年次,有毒品前科)骑乘摩托车遇警面露心虚,警察发觉有异便请他靠边受检。
王男下车后,马上主动从摩托车坐垫置物箱中取出行照及驾照受检,并有问必答,自称正要去上班,可是睡过头了,更否认还有接触毒品。接着,警察请王男取出随身物品受检,他却略显慌张,除将外套口袋内物品取出外,还急着将上衣下摆翻起要让警察检查,警察赶紧制止并在王男外套内侧口袋发现1只塑胶盒子(内有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1包净重:0.01公克及吸食器1组),王男立即辩称那是他要警惕自己的,他没有再沾(毒品)了。警察见王男如此紧张,便问他盒子里面是什么,王男答称:“吸食器啊!因为我在警惕自己。”警察闻言纳闷问:“吸食器就不能带,为什么还带在身上?警惕?要怎么警惕?是要等人家抓吗?”王男却仍然辩称他都没有用(吸食),那是他用来警惕自己,这样他才知道不能再碰了,更说他是从台南来工作的,企图博取同情。经警察宣读权利,将王男上铐带返队部侦讯后,他才坦承仍有吸毒恶习,因为工作需要提神,警察苦劝吸毒并非良方,远离毒海方为上策,全案讯后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送办。
警方呼吁,毒品不仅残害个人健康,也让家人、亲友伤心痛苦,更易引发犯罪问题。一旦沾染毒品,不但无法轻易摆脱,终其一生都受毒瘾的控制及身体的病痛所苦,呼吁各界千万不要轻忽毒品的危害,并请多关怀周遭亲友,如有发现毒品相关物品或征兆,应尽速伸出援手使其远离毒海,必要时更可寻求警方等相关单位提供协助。
2月10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执行一起毒品犯罪死刑案件。2013年10月25日,李国林驾车从珠海出发,经大广、杭瑞高速公路,于次日11时31分从阳新县排市收费站驶出,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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