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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男偕女同乡搭小黄遇警跳车狂奔、竟是逾期居留又染毒 社会与法

作者:洛洛 来源:雅墨 2017-02-09 18:23:14

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小队长唐宏义等5名警察,于106年2月5日18时许,在万华区环河南路三段287号前执行路检勤务时,发现1部计程车后座有1对外籍男女,其中男子见警异常慌张,警察便请计程车驾驶靠边停车受检,不...

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小队长唐宏义等5名警察,于106年2月5日18时许,在万华区环河南路三段287号前执行路检勤务时,发现1部计程车后座有1对外籍男女,其中男子见警异常慌张,警察便请计程车驾驶靠边停车受检,不料车子才移动约1米,该男子竟突然打开车门向后方奔逃并钻入巷中,在场警察立即追缉,但该男子行程极快,警察幸遇热心民众骑车搭载,终顺利将该男子控制,并带回路检点。

返回路检点后,该男之女同乡仍站立原处、不知所措,且该男子对警察询问不断以外国语回答,更打电话给不明人士要求警察接听,警察想借此询问该男子为何人,却因语言不通而作罢。经警察请该男子出示证件,却意外发现该男皮夹内藏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2包(总净重:1.35公克),警察立即将该外籍男子上铐,并将两人带至移民署台北专勤队查证身份。原来该阮姓男子(越南籍、80年次)自103年10月入境到台中某公司工作,却因不喜被公司管理,在105年11月便告失踪,经雇主报案迄今已逾期居留81天,并靠四处打工维持生计。更自称身上所持有的安非他命是当天早上在万华区1名陌生男子突然向他兜售,他一时好奇才购买,但却又称他第一次吸食毒品是在前一日(105年2月4日)晚间,说词极为反复。因越南籍阮姓男子违法事证确凿,全案讯后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及逾期居留将他送办。另同车之越籍女子经查未有不法及逾期居留,已请其自行离去。

警方呼吁,聘雇外籍劳工须符合资格条件及经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许可,并应循合法管道申请,不可随意雇用。如雇主非法容留、聘雇未经许可、许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请(聘)之外国人从事工作,依“就业服务法”规定,可处新台币15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下罚款,以保障我国及外国劳工之合法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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