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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茶样子”违反商标法 董座遭判拘役50天

作者:小唯 来源:网络 2017-02-03 22:21:13

承亿文旅公司位于嘉义的主题旅店“桃城茶样子”,因贩售“茶样子”茶叶组及草茶浴包,被一名2005年间就注册“茶样子”商标的林姓民众提告违反《商标法》,一审时嘉义地院认为事证不足,判承亿文旅公司董事长戴俊郎无...

承亿文旅公司位于嘉义的主题旅店“桃城茶样子”,因贩售“茶样子”茶叶组及草茶浴包,被一名2005年间就注册“茶样子”商标的林姓民众提告违反《商标法》,一审时嘉义地院认为事证不足,判承亿文旅公司董事长戴俊郎无罪,二审智财法院认定承亿侵权,因此改判戴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确定,民事部分另须赔偿林男18万9800元。

提告的林男指出,他于2002年就成立“茶样子”公司,2004年至2013年间陆续申请“茶样子”商标,获得智慧财产局准许注册4件,林男用于茶叶、餐厅类别,之后却发现承亿文旅以“桃城茶样子”作为旅店名,也同样贩售茶叶、浴包,因此提出侵害商标刑事告诉,求偿3千1百余万元,并要求停止使用“茶样子”这个名字。

全案一审时,嘉义地院认为事证不足判无罪,而检方提上诉后,二审智财法院认为“桃城”是嘉义旧地名,整体主要识别仍在“茶样子”,与林男的的商标近似,且都是茶叶商品,承亿已构成侵权,因此改判戴男拘役50天,可用5万元易科罚金确定,另须赔偿18万余元。

另外,林男要求承亿停止使用“茶样子”作为旅店名,法官考量承亿早就以该名称作为店名,从对外广告及杂志访谈内容就可得知,都早于林男申请注册餐厅类别前,因此认定这部分属于善意使用,没有侵害到林男的商标权利,因此仍判无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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