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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朋友卡意外抽中汽车 妇提告败诉确定 社会与法

作者:米娜 来源:雅墨 2017-01-16 13:01:06

庄姓女子持朋友百货公司集点卡消费,意外抽中汽车,不满朋友卖车后仅给18万元而提告。高等法院今天认定车卖44万元,扣税后剩36万元,庄妇获得一半钱合理,判她败诉确定。全案缘于庄姓女子在民国103年10月底赴远东百货...

庄姓女子持朋友百货公司集点卡消费,意外抽中汽车,不满朋友卖车后仅给18万元而提告。高等法院今天认定车卖44万元,扣税后剩36万元,庄妇获得一半钱合理,判她败诉确定。

全案缘于庄姓女子在民国103年10月底赴远东百货消费逾新台币1万元并以朋友的集点卡登记抽奖,幸运抽中汽车一部,价值62万9000元。朋友谎称集点卡遗失,重新发卡后兑奖并以44万元将汽车卖掉,导致庄妇持卡兑奖被拒。庄妇对朋友提起返还不当得利讼诉。

一审法院认定,汽车为阳春款,以八折价被收购符合行情,扣除税款7万6435元,剩下36万3565元,判朋友应支付一半18万1783元给庄妇;朋友未提上诉确定,庄妇则认为车子是她的而提起上诉,要求朋友应给足62万9000元,等于须再给付44万7217元。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认为庄妇上诉无理,获赔车价一半金额合理,判她败诉确定。

此外,庄妇为抽中汽车一事,另对百货公司提起请求给付赠与物诉讼,要求百货公司应把汽车送给她,台湾高等法院在民国104年底判她败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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