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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虫漫天扯谎、警方配合演出依法送办 社会与法

作者:米娜 来源:雅墨 2017-01-13 18:27:41

106年1月9日23时许,李姓男子(67年次、有多项毒品前科)开车返家,途经万华区环河南路三段289号前,遇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小队长吴嘉葳、施*旭及警员吴忠霖、蔡孟勋、陈志荣等5员在该处执行路检勤务,因李男身...

106年1月9日23时许,李姓男子(67年次、有多项毒品前科)开车返家,途经万华区环河南路三段289号前,遇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小队长吴嘉葳、施*旭及警员吴忠霖、蔡孟勋、陈志荣等5员在该处执行路检勤务,因李男身上及车内有毒品味道,且脸上有吸毒征兆,便请他下车接受盘查。

李男一下车就主动向警方表示他是某分局“徐小队”的线民,还说:“警民合作、我要赚奖金!”吴小队长便借此劝他:“不要再用(毒品)了,你有在配合(办案)我可以接受,但你在玩那个(毒品)一般人就不能接受了。”接着,警方在李男车内驾驶座下方起出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1组(内含残渣无法磅秤),李男见状竟说那个(吸食器)是一定要带的,且在警察要依法将他上铐时,竟还质疑说:“要铐?我是配合(办案)的还铐!”并一直想要警方联系他所称配合办案的“徐小队”,警察马上配合演出,安抚李男说:“那么多人在看,你等一下、等一下,我知道你是跟我们(警察)配合的。”并迅速完成上铐。但李男竟又辩称被查获的安毒吸食器是样本,是药头有新产品让他先试用,可以的话才会生产。更自称他在圣诞节那天持毒被抓,检察官指示他配合警察办案以换取减刑,因此“徐小队”就留名片给他,可是李男却提不出相关联系方式,让在场警察听了均感不合常理、不予采信,且李男持毒事证确凿,全案讯后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送办。

警方呼吁,毒品不仅残害个人健康,也让家人、亲友伤心痛苦,更易引发犯罪问题。请各界千万不要轻忽毒品的危害,并请多关怀周遭亲友,如有发现毒品相关物品或征兆,应尽速伸出援手使其远离毒海,必要时更可寻求警方等相关单位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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