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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鱼神”,2017大理市法院“阳光司法”首秀

作者:蒋理智 来源:云南法院网 2017-01-11 20:20:39

为吃烤鱼,大理“鱼神”在洱海禁渔期非法捕鱼落入法网。近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来到湾桥镇向阳溪村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李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为2017年第一场“阳光司法”活动,大理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

为吃烤鱼,大理“鱼神”在洱海禁渔期非法捕鱼落入法网。

近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来到湾桥镇向阳溪村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某、李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为2017年第一场“阳光司法”活动,大理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早早就来到了向阳溪村的中心广场,拉横幅、摆桌椅,为即将开始的庭审做准备。

“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纪律……”书记员肃穆的表情与铿锵的声调为庭审现场营造了严肃氛围。随着庭审的步步推进,“鱼神”落网的原因与过程逐渐浮出水面。

2016年9月的一天晚上,杨某某工作结束给李某打了个电话,说有几个朋友想吃烤鱼,想约李某一同到洱海捕几条鱼,和朋友烤来吃。趁着夜*,两人带着准备好的电瓶、升压器、铁皮船来到湾桥镇古生村的洱海禁渔区域,下海捕鱼。不想却被洱海流域环保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共查获价值106元的鲤鱼8条及鲫鱼21条。

杨某某与李某在法庭上均表示知错认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大理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某、李某共同在洱海禁渔期及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杨某某拘役6个月,李某2个月。

庭审现场共吸引几百名当地村民到场旁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效果。向阳溪村民表示保护洱海是每个大理人应尽的义务,法院公开庭审对于遏制洱海非法捕捞有着震慑与教育作用。

自洱海保护亮点工作开展以来,大理市法院积极将洱海环境保护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2016年,到被告人所在村社公开审理了五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典型案件,期间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将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与旅游巡回法庭工作相结合,积极倡导文明旅游、环保旅游。2017年,大理市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理念,通过常规化公开庭审、法律宣教,进一步树立当地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为洱海保护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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