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考试罪的定*量刑法律知道
代考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考试制度,破坏公平公正的社会竞争机制,侵害广大考生的正当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引发各界对代考行为应否入刑的思考。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
代考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考试制度,破坏公平公正的社会竞争机制,侵害广大考生的正当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引发各界对代考行为应否入刑的思考。
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严重破坏国家考试的管理制度,损害其他考生公平竞争权的行为,构成代替考试罪。刑法修正案(九)顺应社会发展需要,确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三个罪名,填补了立法空白,对代考行为形成一定的打击和震慑效果。
一、代替考试的社会危害*
代考行为滋长的舞弊现象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代考行为破坏国家考试管理秩序,动摇了社会诚信道德基础,严重损害了国家考试制度公信力;代考行为是对国家培养和选拔人才公正机制的挑战,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使考试作为评判考生专业素质的功能遭受破坏*影响和扭曲,严重影响社会人才评价、选报机制的正常运行;代考行为不但阻碍自身发展,侵害他人参与公平竞争的合法权益,还会毒化风气,破坏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因此,对代替考试行为苛以刑罚,有助于消除弊病,防止引发社会诚信危机。
二、代替考试罪的定*量刑
在定*方面,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的定*要注意三点:一是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二是本罪所指的考试目前未予具体列明,但必须是依据法律设立的国家考试,依据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此罪范围之内;三是本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双方行为人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
在量刑方面,根据刑法打击预防犯罪的目的,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考虑到本罪行为人多为在校学生,且替考者主要以获取物质利益为目的,代替考试罪的量刑较轻。
“黑客”向某被控利用某音乐网站漏洞,通过远程控制软件,非法侵入该网站并下载音乐考试资料,后在淘宝网上予以出售,获利10万余元。因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告人向某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公 ...
学测今天入围,大考中心表示,若执行一例一休,试务费可能增1倍,这次学测仍按旧制,若7月指考执行一例一休,是否需调涨指考费用,再和教育部讨论。106学年大学学科能力测验第一梯次命题组及勤务支援人员今天入围,2 ...
大学术科考试委员会表示,106学年共1万110人报考美术、音乐、体育等术科考试,试场分配表今天公布,并提供电脑网络及语音查询服务。大学术科考试委员会联合会表示,106学年度大学术科美术、音乐、体育各组考试,将于 ...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3日起报名 [法制先锋]
记者从省考试院获悉,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16日。据了解,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 ...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答记者问教育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针对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