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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售学历A教部钱 5人判刑 社会与法

作者:米娜 来源:雅墨 2017-01-10 08:44:28

台湾首府大学叶姓、陈姓前助理教授等人,以推广教育名义贩卖学历、再向教育部A钱,台南地院依欺诈取财判处叶等7人2至4年不等徒刑。兴国学院林姓前校长等5人也因勾串叶,以同样手法A钱,都判有罪,但缓刑确定。法官在...

台湾首府大学叶姓、陈姓前助理教授等人,以推广教育名义贩卖学历、再向教育部A钱,台南地院依欺诈取财判处叶等7人2至4年不等徒刑。兴国学院林姓前校长等5人也因勾串叶,以同样手法A钱,都判有罪,但缓刑确定。

法官在判决书中感叹指出,上课3年不知就读科系、未参加考试却有成绩。台首大转学兴国,未报到却有兴国的成绩单等,已破坏高等教育在一般大众心里逐渐崩坏的评价。

台首大进修部叶姓前秘书、陈姓副主任、杨姓助理教授、李姓副教授、邓姓助理教授被控自民国98年起,因学校招生员额不足,可能无法取得教育部的奖励补助款;并担心师生比例过低,系所可能关闭,以进修推广班为名,招收学员,然后将没学籍的学员变更为有学籍的学生,向教育部诈取补助款。

叶、陈、杨、邓先出资成立三家文教公司,未经教育部核准,在台东、屏东地区推广教育学分班招生,打着“不需入学考试”、“修业完毕可以拿到学士毕业证书”为口号,吸引原住民、身心障碍特殊生报名。等变更学籍后,获得教育部补助,再与学校分帐,台首大拿2成,公司分得8成。从98年至100年向教育部诈取543万元补助。

民国99年间台首大发现推广学分班师资钟点费领取异常,要求学员每学期应返校9次以上;叶等人转而与兴国管理学院林姓前校长、教务长、教育中心主任等5人合作,向教育部A钱341万,公司拿走82%补助款。案经台首大报检调侦办而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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