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其执行日期与发布日期之间存在一些操作上的衔接问题需要解决。另外,...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其执行日期与发布日期之间存在一些操作上的衔接问题需要解决。另外,营改增试点运行过程中各方还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出现的征管问题有待明确。为此,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就有关问题予以明确。
《公告》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为避免对以前的申报结果进行调整,《公告》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以及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但未扣除的,从2016年12月份(税款所属期)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扣除。
二是财税〔2016〕140号文件新明确的税目适用问题,涉及纳税人前后实际适用税率的变化,《公告》明确了不同情形的处理方式。
三是财税〔2016〕140号文件明确的免税或不征税项目,如果纳税人此前已经申报纳税,《公告》明确了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增值税的具体处理方式。
四是对于保险公司开展共保业务发票开具问题,《公告》明确,共保业务中,如果由主承保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并全额收取保费,然后再与其他共保人签订共保协议并向其支付共保保费,则应由主承保人向投保人全额开具发票,其他共保人向主承保人开具发票;如果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共同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且分别收取保费,则主承保人和其他共保人应就各自获得的保费收入分别向投保人开具发票。
五是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可抵扣土地价款时,地下车库面积不纳入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六是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公告》明确,纳税人继承或接受遗赠房屋产权,在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供经公证的证明资料。
七是关于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免租期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问题。厂房、写字楼或者商铺的租赁业务中,承租方在租赁后,都需要进行装饰装修,占用大量时间,为此承租方往往要求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免租期优惠。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是以满足一定租赁期限为前提的,并不是无偿赠送,《公告》明确,这种情形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二、公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及贯彻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好政策衔接,税务总局近日制定了《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文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理解和执行,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的解读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第三议定书已于2016年7月19日在北京正式签署。第三议定书对《安排》做出以下修改:一、修改《安排》第八条(海运、空运和陆运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有关规定的公告》的解读
我国对外签署的部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列有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该条规定,对于缔约一方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在缔约另一方大学、学院、学校或其他政府承认的教育机构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讲学或 ...
【环球网报道记者朱佩】据俄罗斯卫星新闻网1月3日援引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消息称,双胞胎索耶(Sawyer)和埃弗里特(Everett)出生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出生时间仅差几分种,但却生在了不同年份。布兰登·谢伊(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