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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对父亲生养死葬多花钱 要求兄弟补偿

作者:李秀文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6-12-15 16:46:08

李一和李二是亲兄弟,父亲李老汉和李一一起生活,父亲去世后,李一认为兄弟李二应该和自己均摊父亲的赡养及安葬费用,遂将李二诉至法院。李二却称自己给父亲买了养老保险尽了赡养义务,而且李一控制着父亲的收入不应...

李一和李二是亲兄弟,父亲李老汉和李一一起生活,父亲去世后,李一认为兄弟李二应该和自己均摊父亲的赡养及安葬费用,遂将李二诉至法院。李二却称自己给父亲买了养老保险尽了赡养义务,而且李一控制着父亲的收入不应该在想自己要钱。日前,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一诉称: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母亲王女士1998年去世。母亲去世后,父亲李老汉一直跟随李一一起生活,由李一一家照顾李老汉生活起居。近些年父亲身体不好,多次到医院住院治疗。自2011年至2014年父亲去世,共花费医疗费等7万余元。父亲李老汉去世后,李一对父亲进行了安葬,所有安葬费用也由李一承担,被告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原告认为作为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亲去世,子女也应当进行安葬,所有赡养及安葬费用应当由所有子女均摊。现原告支付了父亲所有的医疗费、安葬费等费用,被告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于理于法无据。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分担上述费用,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父亲生前治疗及死后安葬而多承担的医疗费及安葬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

被告李二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诉状中说的与实际不符,被告尽了自己的义务,2001年前后被告还为父亲买了医疗保险,费用都是被告出的。被告主观上有赡养父亲的意愿也有能力,并实际履行了赡养义务。原告本次诉讼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李老汉自己应该有拆迁款50万元左右,每月有1000多元的养老金,后来还收到过一次*补助3万元。这些款项主要由原告控制,如果老人需要支付,应该从这些款项里支付,不需要原告自己出什么费用,如果有医疗费也可以报销。原告领取了李老汉的丧葬补助费5000元,原告自己并没有支付什么款项,也无权向被告主张。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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