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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就地办案解老人赡养愁

作者:黄幸 来源:云南法院网 2016-12-08 07:55:22

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弥兴法庭巡回法庭在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大村村委会就原告李某诉其两个儿子彭某及彭某某赡养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夫妇已年近八十,体弱多病,没有生活来源,生活极为贫困,两...

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弥兴法庭巡回法庭在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大村村委会就原告李某诉其两个儿子彭某及彭某某赡养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李某夫妇已年近八十,体弱多病,没有生活来源,生活极为贫困,两个儿子均已娶妻生子,生活条件尚可,但对父母却不尽赡养义务,为此,老两口即以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给付赡养费。弥兴法庭接收此案后,即走访了当事人所在的村民委员会,了解到原、被告之间因赡养问题引起的纠纷在当地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村委会配合镇司法所对原、被告也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均未奏效。鉴于本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了充分发挥审判与教育的职能,弥兴法庭巡回法庭决定在原、被告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当天,村干部及部分村民参加了旁听。在开庭过程中,法官深入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诫被告以其对父母尽孝引申到日后子女对其自身尽孝的做人道理,积极倡导当事人发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在法官及村干部的说服教育下,最终两被告领悟了“百善孝为先”的道理,认识到赡养老人不仅是子女应尽的孝道,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义务。该案以原、被告在法庭的调解下达成赡养协议而告终。老人因落实了养老问题,原本愁苦的脸上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村民也称赞巡回法庭办案不仅就地解决纠纷,而且也起到了广泛宣传法律、警醒教育他人的作用。

(作者单位:姚安县人民法院)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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