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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男*保护令 [法制先锋]

作者:小柯 来源:好玩网 2016-12-04 09:51:52

导读:昨日上午,门头沟法院裁定禁止赵女士对郭先生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赵女士骚扰郭先生。法院首发男*保护令男子惨遭妻子家暴殴打多年郭先生不堪忍受妻子赵女士的殴打,于11月30日向门头沟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导读:昨日上午,门头沟法院裁定禁止赵女士对郭先生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赵女士骚扰郭先生。

法院首发男*保护令男子惨遭妻子家暴殴打多年

郭先生不堪忍受妻子赵女士的殴打,于11月30日向门头沟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法院禁止赵女士殴打、辱骂和骚扰自己。法院经审查,于昨天作出裁定,禁止赵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和骚扰郭先生。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向男*当事人发出家暴保护令。

30岁的郭先生是一名工程师,妻子赵女士是护士。郭先生称,他与赵女士2014年结婚后,多次发生争吵。妻子还在今年5月和11月两次殴打他,导致他受伤。郭先生认为,赵女士动手时不顾及孩子,打砸家门吓哭孩子,并辱骂自己的母亲,限制老人人身自由。

法院首发男*保护令男子惨遭妻子家暴殴打多年

11月30日,郭先生到法院起诉离婚,因孩子尚处于哺乳期,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立案。但是,郭先生要求法院禁止赵女士的家庭暴力,禁止她骚扰、跟踪、接触他本人及近亲属,禁止她语言和行动上的谩骂威胁,同时要求妻子在距离他的住所、工作单位以及经常出入场所200米以外活动。

郭先生向法院提供了他就诊医院的检查申请单、门(急)诊证明书、门诊病历、伤情照片、永定派出所110接处警记录及执法记录仪影像等作为赵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法院首发男*保护令男子惨遭妻子家暴殴打多年

法院经审查认为,郭先生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昨日上午,门头沟法院裁定禁止赵女士对郭先生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赵女士骚扰郭先生。该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如赵女士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下午,门头沟法院李文超法官同申请人郭先生谈话,法官转达了其妻子的话不同意离婚,希望双方都冷静一下,但郭先生表示,妻子赵女士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很难沟通,并与自己母亲多有摩擦,他很为难。经过法官近一小时的努力,郭先生表示以后会与妻子多沟通。之后,李文超法官分别赶往门头沟区永定派出所及申请人所在居委会,将裁定书依法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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