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艾滋病歧视必须终止 阿立案应符合人权落幕

作者:乐乐 来源:雅墨 2016-11-30 14:30:44

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一年间台湾最受瞩目案件,就是国防大学阿立事件,校方借由各种理由开除染病学生,卫福部对此开罚,但国防大学至今反驳,胜瑿法律事务所律师陈柏铨认为,国防部反对行政院决议,双方立场相当...

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一年间台湾最受瞩目案件,就是国防大学阿立事件,校方借由各种理由开除染病学生,卫福部对此开罚,但国防大学至今反驳,胜瑿法律事务所律师陈柏铨认为,国防部反对行政院决议,双方立场相当耐人寻味。

“阿立案”惊动联合国艾滋病组织(UNAIDS)来信表达关切,领导人蔡英文要求下,行政院院长林全要求国防部应尽速给予同等学力证明,并暂缓追讨80万元公费,卫福部认定歧视开罚100万,但国防部目前仍有意见提出行政诉讼与诉愿。

陈柏铨强调,按诉愿法第4条第7款规定,国防大学不服卫生福利部裁罚处分,诉愿对象应向行政院提起诉愿,由行政院诉愿委员会审议,为避免纷争持续延烧,行政院应即时尽早介入协调,监督是“纠正”不是“尊重”。

另一方面陈柏铨提到,艾滋应该除罪化,至少刑期应降低才真正有助防疫,现行法规明订,明知自己为感染者,隐瞒而与他人进行危险*行为,致传染于人者,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绝大多数上述*行为,都是是你情我愿。

双方都应该预期有被感染风险、且愿意承担风险的,但依照条例,仍可被解读为有罪;已经有许多实例显示,罪责化艾滋病,不但无法遏止艾滋,反得到反效果,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更新艾滋除罪化指南,期望现行艾滋相关刑责能公平公正。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