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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最大规模作弊 [社会]

作者:张丽 来源:Anyelse 2016-11-30 09:32:14

爱瞎玩网综合:江苏最大规模作弊每门考试收费最高数万元!团伙成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设公司官方网站,组建QQ群,大肆宣扬和炫耀考试作弊的不法经历,并声称在该公司报名参加考试通过率非常高。500余名考生信以为真...

爱瞎玩网综合:江苏最大规模作弊每门考试收费最高数万元!团伙成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开设公司官方网站,组建QQ群,大肆宣扬和炫耀考试作弊的不法经历,并声称在该公司报名参加考试通过率非常高。500余名考生信以为真,在每门考试交纳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费用后,该团伙在全国各地招募替考枪手,并专门研发和改装无线传输、手机APP软件、米粒耳机等作弊设备,期待大干一场。

然而,他们的这一切不法行为,早已被警方所掌握。2015年9月,江苏省南通市警方破获一起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作弊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案考生达500余名。这是近年来全国侦办的第一起包含完整助考黑*产业利益链条的考试作弊案,也是江苏省侦办的最大规模助考案件。

《法制日报》记者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获悉,11月25日,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王某等26人以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9个月缓刑1年不等有期徒刑,同时禁止被告人季某、李某等6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教育培训的相关活动。

作弊团伙开公司设网站

头目赴各地招募枪手

被告人何某曾有过非法助考前科,后来开了一家名为南通百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网站。这个网站大肆宣扬和炫耀考试作弊经历,声称在这里报名参加考试,通过率非常高。

2015年上半年,何某、王某等27名被告人,为牟利分别组织考生在安徽亳州、云南昆明、山东临沂、山东东营等地的考点进行报名考试,参加2015年9月的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并准备使用作弊方法帮助考生通过考试,被南通警方一举捣毁,此案一度轰动全国。

警方实地调查后发现,何某通过南通百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及QQ群,策划与助考机构人员合作,准备在当年9月进行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大干一场,大规模组织考试作弊活动。

其间,何某频繁流窜于国内多个省市,寻找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题来源,最终在湖北武汉与王某取得联系,商定向其购买考试试题。何某又与山东日照的周某、江苏苏州的陈某等人策划集体出资购买试题,还赴山东日照和周某等商量组织枪手答题一事。

组织百余考生作弊牟利

法官释法详解缘何重判

据该案承办法官曹彬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教育、执(职)业资格、国家公务员录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国家统一考试的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秘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本案中,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国家统一考试,其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秘密。曹彬介绍说。

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开始生效,社会强烈呼吁的考试作弊首次被纳入刑法。据曹彬介绍,此次立法首要处罚的是组织作弊,而所谓组织作弊指的是通过招募、雇佣、强迫、引诱等手段,安排、策划他人通过不公正的手段获取考试成绩。对于这一行为,刑九规定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被告人何某组织100余名考生通过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方式参加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牟利,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且其曾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刑罚,依法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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