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伤人事件家属索赔155万 [法制]
昨天下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中的死伤者家属,向延庆法院正式递交了《指定管辖申请书》,要求此案由上级法院直接审理。今天上午,延庆法院对此案正式回应称,上周二,赵女士一方起诉动物园一案已在延庆法...
昨天下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中的死伤者家属,向延庆法院正式递交了《指定管辖申请书》,要求此案由上级法院直接审理。今天上午,延庆法院对此案正式回应称,上周二,赵女士一方起诉动物园一案已在延庆法院立案。此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起诉>>>
开庭时间尚不确定
索赔金额共计155万
今天上午,延庆法院对此案正式回应称,11月15日下午,赵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延庆法院,以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侵害周某生命权、侵害赵某健康权为由申请立案。经审查,两案均符合立案条件,延庆法院已于当日正式受理两案。目前,两案均在依法审理当中。但法院也表示,暂时还不能确定开庭时间。
原告方代理律师杨振忠告诉记者,在事件中被老虎所伤的赵女士,现在伤残等级还没有确定,具体的伤残赔偿金还无法算出。“但是我们认为,整个事件当中,在伤者赵女士的问题上,她本人出现误判,认为已经过了猛兽区而自行下车,确实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园方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过错明显更大。这个责任比例,我们认为应该是三七开。”他说,按照这样的责任划分,在伤者问题上,索赔金额是31万余元,而在死者,赵女士母亲周某的问题上,园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各项损失及赔偿金额加起来,一共是124.5万余元。二者相加共计155万余元。
伤者赵女士的父亲昨天前往法院递交了《指定管辖申请书》。他对记者说,事故发生之后,园方支付了女儿前期治疗费用,大约花费了十多万。出院之后的后期治疗费用一直是家里支付,也已经花费了一万多。
理由>>>
对周某之死
园方责任不可推卸
原告方面认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动物园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对于周某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自驾车游览野生动物园猛兽区系高度危险行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开展此项经营活动,没有经过任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过程,属于违法经营;
对于高度危险行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并没有对游客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及其培训活动;
对于高度危险行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没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对猛兽和游客进行有效地隔离,既没有应急预案,也没有配备必要的救助设施及设备(没有麻醉枪和电警棍等),并且对其员工也没有进行必要的培训;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对于伤者没有采取有效的护理行为。
此前,动物园负责人曹志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多次表示,赔偿问题要依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如果对方提起诉讼,园方也将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