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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瘫痪在床 巡回审判进家门

作者:唐海峰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2:00:00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洛碛法庭立案受理齐某某诉曾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考虑到被告齐某某生病瘫痪在床、行动不便,法庭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判。2016年11月7日,洛碛法庭承办法官一行冒雨前往洛碛镇高桥村曾某某...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洛碛法庭立案受理齐某某诉曾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因考虑到被告齐某某生病瘫痪在床、行动不便,法庭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判。2016年11月7日,洛碛法庭承办法官一行冒雨前往洛碛镇高桥村曾某某家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原告齐某某诉称,其与被告于1999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因双方*格不合即分居生活,期间双方基本没有往来,至今已有10余年,现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法院判决其与被告曾某某离婚,夫妻共同财产25.8万元由原被告各分得一半。被告曾某某辩称,原告陈述属实,同意离婚,亦同意原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意见。

考虑到原、被告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再无维系必要,法庭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按双方意见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和平分手。

庭审结束后,曾某某家属向法庭表达了感激之情,感谢法庭能够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上门到家中开庭审案,切实方便了群众,彰显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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