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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将与江浙粤建立对口合作机制

作者:花火 来源:新华网 2016-11-17 11:35:11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的原则,实施若干重要举措,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

《意见》提到,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市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

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

国企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意见》强调,2016年底前出台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推动驻东北地区的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部分中央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引导中央企业加大与地方合作力度。在东北三省各选择10至20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组建若干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研究推动若干重大企业联合重组。有序转让部分地方国有企业股权,所得收入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弥补社保基金缺口。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7年底前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取得实质*进展,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加快推动东北地区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提出分类化解林区林场金融债务的意见。

2017年6月底前

在东北地区至少设立一家民营银行

《意见》指出,在东北地区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法治东北”、“信用东北”建设。加快在东北地区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2017年6月底前在东北地区至少设立一家民营银行。

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创造*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完善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各省(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设立办公室。有关部门原则上要在2016年底前出台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的具体政策措施。中央财政提高对东北地区民生托底和困难地区运转保障水平,对东北地区主导产业衰退严重的城市,比照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政策。推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大工程包。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增强发展信心。

支持东北地区建设

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意见》提到,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实施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攻坚行动计划,出台推动东北地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工作方案,支持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培育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专项。支持打造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引导知名互联网企业深度参与东北地区电子商务发展,支持互联网就业服务机构实施东北地区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行动。支持东北地区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组织辽吉黑与江浙粤

建立对口合作机制

《意见》要求,指导辽宁省做好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起草工作,规划建设若干中外产业合作平台。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市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和定向培训,通过市场化合作方式积极吸引项目和投资在东北地区落地,支持东北装备制造优势与东部地区需求有效对接,增强东北产业核心竞争力。2017年2月底前将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实施。依托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组织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专题培训。

文/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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