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减刑新规 [法制先锋]
网络配图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发布会,最高法减刑新规出炉,新增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再减刑、假释。据介绍,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呈现出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依法该宽...
网络配图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发布会,最高法减刑新规出炉,新增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再减刑、假释。据介绍,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呈现出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依法该宽的,在减刑、假释相关规定上充分体现,对于罪行严重的,设计相应条款予以从严。
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主要内容。《规定》明确,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5年。《规定》新增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再减刑、假释。《规定》还明确了职务犯罪罪犯减刑的刑期和间隔。
死缓减刑后最低服刑时间不得少于15年
《规定》明确,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此外,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不服从监管、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在减为无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应适当从严。
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间隔时间可以适当缩短,但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对死缓考验期内故意犯罪但尚未达到情节恶劣,不执行死刑的罪犯,在明确死缓执行期间重新计算的同时,新增了减为无期徒刑后,五年内不予减刑的从严规定。
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
明确职务犯罪罪犯减刑的刑期和间隔
《规定》明确,对判处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减刑后的刑期,不得少于20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再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2年以上。
对判处死缓的职务犯罪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一般减为25年有期徒刑,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为23年以上25年以下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再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2年以上。
对职务犯罪等罪犯在减刑方面做从严规定
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对中央政法委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的规定中涉及的三类罪犯,就是职务犯罪的罪犯,金融犯罪的罪犯,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罪犯,在实体条件上从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减刑幅度方面都做了从严的规定。从实体上解决过去部分有钱人、有权人减刑过快,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比例更高,实际执行刑罚偏短的问题。
网络配图
对刑罚规定的重刑犯。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罪犯、暴力恐怖活动罪犯、严重暴力犯罪罪犯,以及毒品犯罪集团的首犯、再犯等等,应该从严的,主观恶*大的,需要更长时间来改造才能收到更好效果的这类罪犯,做了从严的规定,该严就得从严。对一些重刑犯不能假释的,也重申了法律规定。
对未成年、老年罪犯等在假释上可适当从宽
这次新的司法解释倡导扩大假释适用。一是对那些同时具备法定的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的假释条件的,倡导优先适用假释,这是一个价值选择。
二是对特定罪犯,在适用假释的时候要依法从宽掌握,这主要体现在两类罪犯上。一类是对《刑法》规定的社会危害*不大、相对罪行较轻的罪犯,比如胁迫犯、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等轻刑犯。第二类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考虑,对未成年罪犯,老年罪犯,身患疾病的罪犯或者残疾罪犯,在适用假释上也有适当从宽的考虑,特别是对年满80周岁以上的罪犯,没有社会危害*,生活难以自理,又患有疾病,在假释适用上从宽掌握。
将财产*判项履行情况作为减刑考察因素
这次新的司法解释将生效裁判中财产*判项的履行情况作为可以减刑的综合考察因素之一。如果罪犯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则应当从严适用减刑,甚至不予减刑和假释,增加规定法院交付执行时应一并移送罪犯财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增加规定罪犯对刑罚执行中自觉履行财产*判项情况向刑罚执行机关报告的义务,增加规定减刑、假释法院可以就财产*判项的执行履行情况向原执行法院进行核实,还增加负责办理减刑、假释法院,可以协助执行生效裁判中的财产*判项。
中国法院网讯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云南昊达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昆明钰滇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云南高泰高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庭审 ...
中国法院网讯 (周利航) 今天上午10点,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夏道虎、副庭长滕伟出席 ...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核准了犯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贾敬龙死刑,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事实真相是什么?贾敬龙为何“罪该处死”?新华社记者就相关焦点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问:贾敬龙故意杀人案的事实真 ...
王春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因班子成员违纪违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1月11日晚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通报了3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
中国法院网讯 (刘婧)今天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会见了尼泊尔最高法院乌帕德西亚*官一行。杜万华首先欢迎乌帕德西亚*官一行到访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