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保障受害者的受教育权利? [法制]
新华社郑州11月12日新媒体专电题:如何完善保障受害者的受教育权利?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李亚楠双瑞冯大鹏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河南女孩王娜娜,最近向学校申请恢复学籍,却遭到校方拒绝,引起社会关注。如何加强...
新华社郑州11月12日新媒体专电题:如何完善保障受害者的受教育权利?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李亚楠双瑞冯大鹏
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河南女孩王娜娜,最近向学校申请恢复学籍,却遭到校方拒绝,引起社会关注。如何加强对受害者受教育权利的保障,一时成为人们关心的一个热点话题。
相关涉案者被法办,但受害者学籍没有恢复
河南周口沈丘人王娜娜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以为落榜便外出打工,之后结婚生子。2015年,她发现自己当年并非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但被人顶替入学了。
今年4月,“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学”事件调查结果公布,顶替王娜娜入学的张莹莹被注销学籍,1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3人涉嫌违法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不过,王娜娜希望恢复学籍重新入学的愿望却一直未能实现。
今年9月中旬,王娜娜向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邮寄了《学籍恢复申请》,学院却出具回函称:“当年录取通知书已经完成使命……你被冒名顶替上学的事实已公之于众,相关责任人已有相关部门处理……找不到恢复你入学资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无权恢复你的学籍。”
对此,王娜娜表示难以接受。“当初不是我自己放弃入学资格,而是被人冒名顶替的,是不可抗力。并且,调查组也认定学校在此事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什么要让我来承担别人的过错?我只是在争取我被剥夺的受教育权利。”
受教育权被侵害后怎么办
类似王娜娜这样的受害者,近年来并不鲜见。在这些案件中,违规违纪的侵权者虽然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但被侵权者的权益却难以充分保障。
如何才能维护自己被侵犯的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