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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营养土”无商品标识 网购者起诉淘宝网索要赔偿金

作者:鲍婕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6-11-07 14:55:11

从淘宝店家购买了两袋1800g“精品营养土”,付款11.88元,收到后,李小姐发现营养土实际只有1340g,李小姐认为实物与商家宣传极其不符,并且没有任何商品标识,存在欺诈的故意,后将淘宝网诉至法院索赔损失。近日,通...

从淘宝店家购买了两袋1800g“精品营养土”,付款11.88元,收到后,李小姐发现营养土实际只有1340g,李小姐认为实物与商家宣传极其不符,并且没有任何商品标识,存在欺诈的故意,后将淘宝网诉至法院索赔损失。近日,通州法院受理此案。

本案中,据原告诉称,2016年9月14日,原告通过淘宝网拍下规格为1800g的两袋精品营养土,全称盆栽花卉植物园艺有机肥料营养土,淘金币抵扣0.12元,实际付款11.88元。原告收到营养土后,发现标注的重量仅为1.34kg,于是据实做出差评,卖家随即打电话要求原告删除差评,并愿意补发商品,原告收到补发的营养土后,发现仍然与标书不符,没有任何商品标识、使用说明、营养成分及含量信息。

原告认为,被告不仅售后服务存在欺诈,其商品也存在欺诈。原告多次要求淘宝平台关闭该家店铺,避免更多消费者受损,但遭到了被告的拒绝,被告还拒绝提供该卖家的真实姓名及地址,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条规定,原告有权将销售平台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货款,赔偿损失。

本案已经受理,等待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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