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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请小孩赴陆念书 法官:台湾不差 社会与法

作者:洛洛 来源:雅墨 2016-11-07 07:31:16

苏姓男子和妻子在大陆工作期间,儿子也在台商学校就读,夫妻离异后,儿子跟着父亲回台,妈妈声请儿子再到大陆念书,法官认定国内教育环境不差,小朋友学习稳定,裁定不能带儿子出境。桃园地院调查,苏姓男子和妻子多...

苏姓男子和妻子在大陆工作期间,儿子也在台商学校就读,夫妻离异后,儿子跟着父亲回台,妈妈声请儿子再到大陆念书,法官认定国内教育环境不差,小朋友学习稳定,裁定不能带儿子出境。

桃园地院调查,苏姓男子和妻子多年前同赴大陆工作、儿子念台商小学,4年前苏返台工作,妻儿仍在大陆,1年多前夫妻离婚,儿子才回台念小学,双方为了儿子监护权打官司。

法院审理期间,苏的前妻一直想让儿子重返大陆念台商学校,向法院声请交付护照和台胞证,她认为儿子在对岸求学多年,适应了当地生活,回台后在新北市的小学念书,父母接送往返要一个多小时,相当不便,赴大陆就读她就近照顾,对儿子较有利。

苏姓男子表示,长年以来儿子都是由他照顾,因前妻力争,所以儿子返台后暂由岳父母照顾和接送上下学,其实他的住所离儿子学校徒步只要5分钟,且国内的教育水准不比对岸差,他假日还会陪儿子打球、踏青等户外休闲运动,不必到对岸,儿子可以过得更好,主张留在台湾念书。

法官认为,苏的儿子念新北市的小学,看不出有何“不利”,且国内的教育水平不差,不必舍近求远,裁定苏不用交付护照和台胞证,在监护权尚未裁定前,儿子由父亲照顾、不能带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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