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饮酒致人死亡 酒友亦需承担相应责任
朋友聚会、单位聚餐时饮酒是避免不了的,如果饭局上的朋友因饮酒过度、照顾不周导致死亡,其他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近日,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需引起大家注意。十一期间,李某和亲...
朋友聚会、单位聚餐时饮酒是避免不了的,如果饭局上的朋友因饮酒过度、照顾不周导致死亡,其他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近日,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需引起大家注意。
十一期间,李某和亲属从韩国回到威海,王某邀请李某当晚吃饭,并同时邀请了张某等人作陪,席间李某在几名朋友的劝说下喝了大量的白酒,以致喝醉。但李某的朋友们并没将他送回家,试图将其送到市区某酒店休息,但该酒店以“醉酒之人不能单独住店”为由拒绝,因此电话找来了李某的另一位朋友刘某,并搀扶李某到车内休息后,离开。此时李某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神志不清,第二天刘某发现李某在车内死亡,遂报警。
原告李某家人认为,与李某一起喝酒的朋友对李某的死亡均存在过错,且被告刘某占主要原因(80%)、其他三被告占次要原因(20%),故李某家人将王某等四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同桌饮酒的“酒友”是否需要对李某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临时照顾的“朋友”是否存在属于照顾李某的情节,对其死亡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朋友间或者同桌饮酒者间的照顾是有边界的,不可能达到亲人的程度,关系越亲密、照顾义务越重大,刘某仅是基于朋友关系的帮忙、照顾者;王某等人也通过安排住宿、找人接送的方法对其进行安排。但饮酒和疏于照顾仅为次要的、轻微的原因,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应该意识到饮酒可能会对自己造成的伤害,包括身体上的疾病发作以及醉后无人照料的可能*,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自身的死亡应负主要责任,故而以刘某承担10%责任、王某等人承担5%责任,共赔偿李某98270.95元。
■法官说法■
四种情形下酒友需担责
近年来共同饮酒行为引发的赔偿案件有所增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因为个人酒量和身体状况只有自己最清楚,旁人很难准确判断,故而对饮酒后果本人应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但如果有以下情况,“酒友”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无论“酒友”是否明知,都应承担责任,不过“明知”时责任较大。
二、强迫*劝酒——主观上存在过错即应承担责任,但强迫*劝酒不是暴力行为,赔偿亦只是相应的。
三、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酒友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视情况而定,若醉酒到无法自控,酒友负有一定的监护义务,将其送往家中或医院,若出现意外,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导读:一家公司遭遇诈骗并通过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在骗子的账户并非实名制的情况下,汇款却顺利完成了。公司认为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将其诉至法院,朝阳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承担50%的责任,银行不服提起上诉。昨日,该 ...
王女士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不料撞死人后才发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竟是需要需要上牌照的电动摩托车,该事故不但导致王女士损失近80万元,还给王女士带来牢狱之灾,出狱后,王女士将生产商和销售者都诉至法院。日 ...
市民吴女士反映称,在马甸桥附近看到一辆车的后车窗上有一张苍白的脸,被吓了一跳。原来这是近来热卖的“恐怖车贴”,后车夜间开远光灯就能看见,白天则是透明状态。对此,警方表示,如果后车因前车的“恐怖车贴”而 ...
生于1936年的原告郑文郁与老伴生育了六个子女,老伴去世后独自一人生活,现因年老多病生活无着,起诉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10月19日,宾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赡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让老人的赡养问题有了“说法”。 郑 ...
中国法院网讯 (郝绍彬 唐诗 熊怀丽)李某购买钢材后找王某运输,王某不同意严重超载,托运人李某多次承诺如因超载引发事故,其负全部责任,后因超载车辆发生侧翻造成李某受伤,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