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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阶女主管砸600多万 抓*失败怒告征信社

作者:俞晴 来源:网络 2016-10-27 00:42:19

一名在金融界担任高阶主管的李姓女子,因怀疑丈夫与女同事外遇,而委托征信社搜证抓*,前后花了634万6000元,但李妇认为虽有拍到开房间照片却未抓*在床,还被丈夫反控妨害秘密罪,因此反控征信社欺诈,而征信社则表...

一名在金融界担任高阶主管的李姓女子,因怀疑丈夫与女同事外遇,而委托征信社搜证抓*,前后花了634万6000元,但李妇认为虽有拍到开房间照片却未抓*在床,还被丈夫反控妨害秘密罪,因此反控征信社欺诈,而征信社则表示有成功抓*,是李女突然说不想对丈夫提告,却反过来告他们。全案经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欺诈事证不足,因此对征信社作出不起诉处分。

据了解,李妇因认为丈夫常假借出差与女同事外出偷情,因此委托征信社帮忙抓*,李妇指出,签约时她先付了8万元搜证费,2天后征信社,以“在车上装设GPS追踪器”、“跟监外遇对象”等名目,再向她收取36万6000元。

之后李妇又听从征信社林姓副总的建议,可以用价格210万元的“专案全包方式”,日后不会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她与征信社重签一份合约,但3天后征信社表示,要到外遇对象住处装针孔,有刑事风险得额外收费160万元,零零总总加起来共付了634万6000元。

去年5月30日,李妇丈夫要到南部出差,她与征信社追踪到嘉义的汽车旅馆,并在当天中午发现吴男与女同事准备开车离开,征信社随即报警抓*,并将旅馆房内的床单、浴巾全买下,并将房内的物品连同卫生纸都拿去化验,却未检出粘液反应,李妇事后提告妨害家庭,但证据不足不起诉,李妇还被丈夫控告妨害秘密,她认为征信社在骗她的钱,因此怒控欺诈。

不过,检方认为,李妇一心想捉到老公通*的证据,因此同意征信社不断增加费用,过程中并未施用诈术增加费用,因此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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