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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声请党产条例释宪 *官不受理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6-10-22 15:30:44

国民党立委声请党产条例释宪案,*官会议认为,声请人数不足立法委员现有总额三分之一,与司法院*官审理案件法第5条第1项第3款规定不合,议决不受理此案。*官书记处昨天在司法院官网公布*官第1446次会议议...

国民党立委声请党产条例释宪案,**官会议认为,声请人数不足立法委员现有总额三分之一,与司法院**官审理案件法第5条第1项第3款规定不合,议决不受理此案。

**官书记处昨天在司法院官网公布**官第1446次会议议决不受理案件,其中一案就是由立委廖国栋、林德福等35人,对于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第2条、第11条等有违宪疑义,声请解释宪法暨暂时处分案。

声请意旨指出,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不受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之限制,违反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4项规定,且其职权凌驾监察权及司法权,违反权力分立原则等7点。

**官会议议决,本件声请人为立委廖国栋等35人,人数未达立法委员现有总额三分之一,与司法院**官审理案件法第5条第1项第3款规定不合,依同条第3项规定,应不受理。本件声请既已作成不受理的决定,声请人暂时处分的声请即失所附丽,应并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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