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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法院“四化”助力执行工作

作者:王艺洁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1:00:00

为充分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案件执结率,梁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执行工作。一是强化系统化建设。落实诉前保全制度,防止其恶意转移财产;建立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对于拒绝申报或者不履行申报义务的,...

为充分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案件执结率,梁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执行工作。

一是强化系统化建设。落实诉前保全制度,防止其恶意转移财产;建立严格的财产申报制度,对于拒绝申报或者不履行申报义务的,要追究相应责任;通过司法解释明确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具体的构成要件,联合其他部门打击拒绝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

二是强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健全执行工作的信息化,通过透明操作,建立严密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平台,通过扩大执行查控系统的财产查控范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等作用,既规范执行行为,又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强化规范化建设。完善阳光司法考核办法,把执行工作任务量化到考核标准之中,有效地调动全员的积极*;实行执行决定权、实施权和监督权相分离,达到相互制约、共同提高的目的;加大对执行申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对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继续加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力度,让其付出失信的代价。

四是强化制度化建设。完善执行工作协调领导机制、综合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联动威慑机制、协作配合机制、考评激励机制、保障机制、执行信访机制等内容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争取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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