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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骂“废物王八”后道歉 警:不是大声就赢

作者:伊文 来源:雅墨 2016-10-20 11:09:28

新北市国民党籍议员宋雨蓁,昨天(19日)在脸书中PO文怒骂警察“无耻的废渣”、“废物王八”,和黄姓警员起了文字冲突,黄员要求议员道歉否则提告,宋雨蓁昨天道歉、删文后,黄员怒气已消,并在脸书上表示会接受议员的...

新北市国民党籍议员宋雨蓁,昨天(19日)在脸书中PO文怒骂警察“无耻的废渣”、“废物王八”,和黄姓警员起了文字冲突,黄员要求议员道歉否则提告,宋雨蓁昨天道歉、删文后,黄员怒气已消,并在脸书上表示会接受议员的道歉,不会提告,并表示希望议员未来能体谅警察的办案心情,“并不是大声就会赢!”

因不满民众的女儿遭到**,至分局报案后,却被警员要求到派出所,议员宋雨蓁因此和同为警员的黄姓网友发生文字冲突,甚至骂对方“无耻的废渣”、“废物王八”,让黄姓警员相当不满,要求议员道歉否则提告。

黄姓警员事后在脸书表示,当初并没有要战议员的意思,他解释警政署有其作业规定,若案子由警备队受理,制作完笔录后呈送分局,但关键的监视器却必须发公文交由“发生当地派出所”调阅,“这公文往返时间的消耗,难道会比直接去发生地之派出所,由更专业对辖内监视器更熟悉的当地派出所警察处理还要来的快速妥善?”

黄员更强调,“立法机关当然可以监督,但在要求警方态度的同时,是否也该注意自身态度,以近乎咆哮之方式只会将事情越搞越僵,并不是大声就会赢!”。宋雨蓁昨天道歉、删文后,黄员怒气已消,并在脸书上表示会接受议员的道歉,不会提告。

黄姓警察脸书全文:

事情经过一天的沉淀,我想双方都已经冷静。

对于昨日我在议员脸书所提出的问题,主要是想让议员反思,如何才能够让警察能更积极更有效率的帮助民众解决此案,完全没有要战她的意思,但当时的宋议员竟然如此回我,在我提出请她向我道歉以及撤文,她马上回绝我,并仍然于4小时之后发表第二篇文章,我相信人生于世上,都不该无端遭受如此不堪入目的骂名,因此当下我愤而决定提出告诉。

对于*骚扰、*侵害之程序我当然都懂,但显然议员至今仍不清楚我留言的意涵,确实,警政署有单一窗口的作业规定,确实,当事人母亲也可以代为提告,但实务上案子若由警备队受理,制作完笔录后呈送分局,外行人一定觉得非常好有制作笔录马上送分局了,但对案子来说,谁会(要)去调监视器?警备队吗?我想应该是日后下交办单,交由”发生当地派出所”去调阅,这公文往返时间的消耗,难道会比直接去发生地之派出所,由更专业对辖内监视器更熟悉的当地派出所警察处理还要来的快速妥善?再来,之所以希望由当事人直接做接洽,则是由当事人亲自描述发生之时、地、以及对犯嫌做描述、做指认,这每一项我想当事人都是最清楚,而且最能协助警方掌握对象的。

调阅监视器其实并非想像中容易,由于本案并非警方到场立即侦破之现行犯,而是事后民众至所请求协助案件,所以”画面”便成为很重要的一项证据,且几乎可以说是唯一证据,然派出所监视器并非Full△HD,也不像电影里如此清晰甚至还能自动锁定对象,监视器的分布也并非每个路段、每个地方都有监视器,各组监视器时间还会有误差,因此由当事人亲自描述,则可以协助警察更能掌握当时的时间、地点、犯嫌特征、如何来的、逃逸方向……等。

我想不管是谁只要穿上这身制服,身为一名台湾的警察,绝对是嫉恶如仇,恨不得将所有违法之人绳之以法,但警察为一行政单位,侦办所有案子也都必须要符合程序正义。立法机关当然可以监督,但在要求警方态度的同时,是否也该注意自身态度,以近乎咆哮之方式只会将事情越搞越僵,并不是大声就会赢,影响办案警察心情以致无法专注解决民众问题,这不管哪一方都是不愿乐见,当下您的一言一行,驻地都有监视器,且听说当事人母亲事后有回派出所为您的行为向警察致歉。

日光之下,不公不义依然存在,仍得靠着警察与议员合作则能消弭,由于不希望造成新北市警察局困扰,且稍早已看到议员在镜头前的道歉,我接受了议员的道歉,#本人决定暂不提告,希望此次风波能平息。

#非常感谢各界的关心与加油小弟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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