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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夜晚回家路上被男子** [推荐]

作者:佚名 来源:新知网 2016-10-19 11:10:02

深圳张小姐凌晨时分从COCOPARK一间酒吧出来后走在回家路上,被一名男子当众**。据福田警方介绍,男子为吉林省吉林市区级人大代表,事发后,男子辞去了人大代表身份。日前,该男子因**他人被福田警方予以行政拘留...

深圳张小姐凌晨时分从COCOPARK一间酒吧出来后走在回家路上,被一名男子当众**。据福田警方介绍,男子为吉林省吉林市区级人大代表,事发后,男子辞去了人大代表身份。日前,该男子因**他人被福田警方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张小姐说,今年9月1日凌晨3时许,其和几个朋友从COCOPARK一个酒吧喝酒出来,从通道内往前走,准备打车回家,快到路边时候,自己和一名女*朋友两人走在一起,表妹和男朋友两个人走在一起,4个人并排走。

张小姐回忆称,当时他们边走边聊天,正在走着,突然后面有一名男子冲上来,像是要往自己身上扑感觉,“手使劲抓,还用手撩我裙子,把手伸进去,身上还有他指甲划痕。”

据张小姐介绍,随后自己女伴冲向男子,推了他一下,此时男子同伴过来让他走,男子就和自己女伴牵手往前走,自己就追了过去,让他们不要走,“当时很生气,想找到他问原因,但是男子朋友拦住了我,此时男子已经走到福华三路上了车,我们就让他下车,男子朋友还抓着我头发。”

从张小姐提供视频可以看到,事发时,张小姐一行4人并排往前走,张小姐和一名女伴走在一起,身旁一两米远是其表妹和男朋友,他们身后是一男一女两人,突然身后男子冲上前,从后面抱住了一名女子,右手伸入了女子裙子里,左手在女子身前抚摸。随后,张小姐同伴上前拦住对方,张小姐也上前打了男子一下。

另外一个角度视频可以看到,男子从身后抱住张小姐,随后张小姐同伴上前找男子理论,张小姐也上前打了男子一下,此时男子其他同伴过来拦住了张小姐和同伴,而男子和其女伴继续往前走,并没有停下来。

同行张小姐表妹介绍,事发时自己走在表姐旁边,男子从两人中间缝隙插过去,自己并没有看到经过,听到了表姐一声尖叫,“你干吗摸我?”转过头之后发现,“男子在一旁很*荡笑,我就一把推开了他,后来一名女子拉着该男子往前走,表姐受到惊吓之后摔倒在地上,我将表姐拉起来之后,男子已经上车了,并且拒绝下车,我想拉开车门让他下来,但是他一个同伴保护他不下车。”

据张小姐介绍,此时,附近协警看到了现场混乱情况,就要求大家到派出所处理,男子还是不肯下车,自己有朋友拦住不让他走,由于自己反映该男子对自己有非礼行为,后来民警就把该男子带到警车上,一起到了福田派出所。

张小姐介绍,到了派出所之后,自己就做了笔录,同行几个朋友也做了笔录,该男子也做了笔录,“男子在派出所仍然表现很嚣张,有吹口哨,挤眉弄眼,翘着二郎腿,当民警询问他身份时,男子表示自己是吉林省人大代表。”

不过据张小姐介绍,男子自称没有带身份证,然后向民警报了自己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但是好像民警查到身份和其本人不符,自己并不太清楚该名男子真实身份。

张小姐介绍,当天早上8时许,民警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不过男子否认自己有去摸张小姐行为,张小姐也表示拒绝调解,随后双方签署了拒绝调解协议书,“他在协议书上签名字是刘某,身份证开头几位也是吉林。”

事发后,南都记者多次向福田警方了解情况。福田警方表示,经过调查,男子为吉林省吉林市区级人大代表,由于涉及人大代表身份,警方一直在等待对方地区人大常委会回复。福田警方昨日介绍说,违法嫌疑男子刘某,今年49岁,吉林人,后来男子辞去了人大代表身份,并且重新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福田警方通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他人,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情节恶劣,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福田警方于10月11日起对男子刘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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