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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幼院保育员摔死11岁男童 法院裁定收押

作者:豆豆 来源:网络 2016-10-10 21:47:54

苗栗县某育幼院33岁张姓保育员,昨天(9日)晚间疑因不当管教,涉嫌将一名11岁的何姓男童重摔致死。检方传唤目击的5名院童等证人后,认定张嫌触犯最轻本刑7年以上的《伤害致死》罪嫌,且有逃亡之虞,今天(10日)晚间6点...

苗栗县某育幼院33岁张姓保育员,昨天(9日)晚间疑因不当管教,涉嫌将一名11岁的何姓男童重摔致死。检方传唤目击的5名院童等证人后,认定张嫌触犯最轻本刑7年以上的《伤害致死》罪嫌,且有逃亡之虞,今天(10日)晚间6点多复讯后,向法官声请羁押,并决定于12日解剖男童遗体、厘清死因。法院则在晚间9点裁准收押。

11岁的何姓男童因遭家暴,被转介到苗栗县此所育幼院中安置,不料在昨天晚间6点多,因为没有配合写功课,遭到担任保育员的张嫌纠正,过程中,男童疑似不服管教,与张嫌爆发肢体冲突,男童遭张嫌抱起后重摔落地面。事后男童出现呕吐现象,张嫌让他返回房间休息,然而到晚间9点多时,张嫌和另一名保育员交接时,才惊觉男童已躺在床上、口吐白沫,没有生命迹象,经送医急救后仍回天乏术。

警方在侦讯后,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将张嫌移送苗栗地检署侦办。检方因其涉犯刑法伤害致死罪嫌重大,另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应加重二分之一,属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其因涉犯重罪,有相当理由认其有逃亡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法院则在晚间9点裁准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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