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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做媒为名骗财获刑

作者:陈云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1:00:00

多次以做媒为名共骗财14400元。近日,綦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被告人白某某虚构自己的妻弟媳要改嫁,为其做媒索要“人情费”、收取礼金等事实,以与其妻弟...

多次以做媒为名共骗财14400元。近日,綦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被告人白某某虚构自己的妻弟媳要改嫁,为其做媒索要“人情费”、收取礼金等事实,以与其妻弟媳见面为借口,将被害人骗至案发地取得钱财后逃离现场。

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期间,被告人白某某采取上述方式先后七次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共计14400元。

另查明,被告人白某某到案前后,已退还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

据了解,白某某曾多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5年2月18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白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白某某有前科劣迹,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白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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