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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通缉犯遭逮、竟要求警对其“开枪”不愿老死狱中!

作者:阿呆 来源:雅墨 2016-10-06 18:22:31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队第五中队警员张光复、郭有志、林彦呈等3员,于105年09月26日凌晨1时30分,在市民大道、承德路口台北转运站内,发现1名男子见警异常慌张,于是将其拦下盘查,男子自称未带任何身份证件,当警...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队第五中队警员张光复、郭有志、林彦呈等3员,于105年09月26日凌晨1时30分,在市民大道、承德路口台北转运站内,发现1名男子见警异常慌张,于是将其拦下盘查,男子自称未带任何身份证件,当警察询问其身份证字号时,他竟回答“忘记了”,更在警察询问他的出生日期时,迟疑地说:“40……ㄟ……47年.....”,并一直辩称:“我又没犯罪!”。但当警察在其所携带的随身行李内发现数张“法院传唤通知书”,上面所载被传唤人为“林OO”,男子却极力否认,辩称是他的“妻舅”不是他本人,但警察却在另4张疑似“遗书”里发现有写到“我因案通缉……”等语。此时,男子见已无法掩饰,才坦承法院传唤通知书上被传唤之名字“林OO”就是他本人,因为“卖药仔”(贩卖毒品)案件被判了“无期徒刑”,目前正被法院通缉中!

接着,林男哀怨的向警察表示:“我如果现在‘跑’,你们可不可以对我‘开枪’?”警察惊讶回答:“你想要怎样?”林男说:“我被判‘无期徒刑’,要不然我要怎么办?我就是要让你们‘开枪’打我,这样不行吗?”警察答:“我对你‘开枪’干嘛?”于是警察依法将林男上铐逮捕,并在其随身行李起获海洛因2包(3.1公克)及安非他命2包(1.53公克)。

经查这名林姓男子(50年次,多次毒品前科),从102年、103年分别被云林地检署及地方法院因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案件发布通缉中,其中1案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必须入监执行。林男向警察表示因为已年近60岁,入监执行“无期徒刑”再加上另外通缉的3案毒品案,至少需要服刑30年以后才能出狱,还没出狱就已老死在狱中,就算能假释出狱都已经快90岁了,所以对人生已无抱着任何希望,希望警察现在最好能用“枪”直接了结其生命。在他随身携带的这4张“遗书”里,书写着林姓男子人生过程中如何沦为“毒枭”这条“不归路”的心路历程,希望能对世人有所借镜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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