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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亿纸业违建 台中市府限期拆除完成

作者:米娜 来源:雅墨 2016-10-04 18:22:38

台中市东亿纸厂遭检举违建等问题,台中市政府今天说,原订5日强制拆除,但业者3日傍晚函文市府表达愿自行拆除,市府回复要求25日前完成。市府指出,丰原区东亿纸厂因排放污水、空气污染、违建等问题屡遭检举,也在当...

台中市东亿纸厂遭检举违建等问题,台中市政府今天说,原订5日强制拆除,但业者3日傍晚函文市府表达愿自行拆除,市府回复要求25日前完成。

市府指出,丰原区东亿纸厂因排放污水、空气污染、违建等问题屡遭检举,也在当地引发民怨,经市府跨局处联合稽查后,确认违建有公安、卫生与交通安全之虞,限期业者自行拆除。

市府表示,东亿原无意自拆,市府原订5日强制拆除,但东亿3日傍晚函文市府,承诺愿自行拆除厂外违建,厂内则主张可补照。对此,台中市政府回复,限期7日内开始拆除,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至于厂区内其他违建之补照,因不符相关法令,东亿若未自行拆除,仍将由市府依规强制拆除。

对于东亿此次函文,都发局指出,市府期于污染减轻、作业惯例等考量,已明确回复要求东亿位于农业区的厂区外污水设施及车棚违建,须于7日内开始拆除作业,并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拆除;至于厂内其他违建部分,补照部分因不符“都市计划法”及相关规定,即使东亿申请补照,市府也无法同意,等相关行政程序结束后,东亿若未自行拆除,仍将依规强制拆除。

都发局强调,市府将持续追踪东亿纸厂拆除厂区外违建情形与进度,而环境污染部分,将由市府环保局持续监控,严格把关。

环保局则表示,环保局今年8月15日发文要求东亿公司办理焚化炉“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补正申请,并应于期限内提出,东亿若逾期未完成补正作业,环保局仍得依“行政程序法”规定予以撤证。由于东亿认为无补正必要,并于9月13日来函提出诉愿,目前由市府诉愿委员会受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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