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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执行成功兑现抚养费

作者:贺文静 邓金凤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0:00:00

近日,江北法院执行法官夜间上门执行,耐心释法说理,成功兑现抚养费9600元。2011年1月,王某与杨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小王由杨某抚养,但双方因抚养费具体金额产生争议,杨某诉至江北法院。案件审理中,双方自愿达...

近日,江北法院执行法官夜间上门执行,耐心释法说理,成功兑现抚养费9600元。

2011年1月,王某与杨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小王由杨某抚养,但双方因抚养费具体金额产生争议,杨某诉至江北法院。案件审理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王某每月支付小王生活费8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王某须在每年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当年费用。

协议履行中,王某支付了2015年之前的费用,2015年,王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杨某遂向该院申请执行。

经了解,王某系大巴车驾驶员,离婚后虽一直与其父母居住,但因工作原因经常早出晚归,居无定所。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最终选择夜间上门“拜访”,不巧的是,法官先后三次上门王某均在外出差,家中只有其年迈的父母留守。

执行法官遂转变思路,对王某父母开展思想工作,主动释法说理,明确告知老人王某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可能承担被法院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不利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王某主动支付了2015年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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