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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个部门联合将出台“黑名单” [哈哈镜]

作者:小柯 来源:玩转帮会 2016-09-24 12:56:17

2016年9月24日讯,国家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28个部门近日共同达成合作备忘录,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这意味着,今后食药领域严重失信者将“一处失信,处处受惩”。此举对加快推进食品药品...

2016年9月24日讯,国家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28个部门近日共同达成合作备忘录,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这意味着,今后食药领域严重失信者将“一处失信,处处受惩”。此举对加快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发改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28个部门近日共同达成合作备忘录,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

合作备忘录明确联合惩戒对象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生产经营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密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等级;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责令企业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或者邀请第三方进行检查评价等。

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体现在: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申请粮食和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申请信贷融资或办理信用卡、股票发行审核、申请办理通关业务、申请国境口岸卫生许可、税收管理等方面,或从严审核,或不予支持,或加以限制,或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或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合作备忘录明确,对刊播违法广告的刊播者要依法加强管理。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介绍说,食药监总局将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地区、行业、产品开展信用建设的试点示范工作,在婴幼儿奶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信用评级试点,探索建立“一户一档”信用主体责任追溯体系和“红黑名单公示制”,为全面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打好基础。

食药监总局已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信用分级分类,做出A、B、C、D四级信用分级管理的标准体系,并建立起全覆盖的企业信用档案,以此建立食品药品信用监督机制。同时,正抓紧出台“黑名单”的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不良信用信息,主要是严重失信者的信息以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黑名单”信息的公开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定期向参与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名单信息。相关名单信息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门户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相关部门将根据该备忘录约定的内容对其实施惩戒。

专家表示,联合惩戒有助于提高食药企业中失信者的失信成本,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指出,有了联合备忘录之后,消除了食药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有助于食药部门和其他27家部门打造无缝对接、有机衔接、信息共享、快捷高效、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执法合作机制。(据新华社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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